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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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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教办发[2005] 1号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厅(委)直单位:

现将《2005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05年3月9日

2005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2005年,教育审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防范学校经济风险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服务”的方针,不断开创教育审计工作新局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充分重视教育审计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围绕教育的中心工作、重点资金和热点问题,以创新的工作思路,科学的工作方法,讲求效果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好2005年的教育审计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

1、健全以主要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内审工作领导体制,各级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要按照第17号令规定的内审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好对内审工作的领导责任。

2、根据17号令的有关规定加强教育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切实落实独立审计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审计人员的基本要求。

3、积极探索细致严谨、确保质量、突出重点、加强服务的工作思路,实现严格管理、提高效益、防范风险的工作目标。

二、围绕工作中心,做好重点审计工作

4、加强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审计。各级教育审计部门要在统一安排下,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和基建决算真实准确性进行审计监督。

5、加强对“两免一补”经费的审计。要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费教科书落实情况、国贫省贫县免收杂费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情况、帮困资金和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要求确保资金到位、杜绝挪用。

6、加强对高校用于学生的专项经费的审计。特别是对资助困难学生的专项经费进行审计,确保按学费10%设置的专项经费足额预算、全额拨付,无侵占挪用。

三、树立全局宏观观念,抓好全面审计工作

7、继续抓好教育收费审计工作,坚决制止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制止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加强对学杂费中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加强对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后相关配套措施落实情况的监控。并对高校和普教教材经费开展审计调查。

8、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从制度上,从源头上制止违规、违纪行为,促使审计工作的重心从查错纠弊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转移。

9、积极开展经常性审计工作。继续加强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科研经费的专项审计,防止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10、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要制订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并在审计工作中认真落实。要通过单位自查和逐级检查、考核,切实做到审计制度完善、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确保审计效果,使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质量达到新的水平。今年还将对全省基建审计质量进行单项抽查。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11、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优化审计队伍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培养审计工作需要的各种专业人才,为提高内审服务能力打下基础。

12、各级教育内审机构和人员要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完善审计方式和手段,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努力学习,开展理论研讨和科研,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内部审计的新成果,积极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开创教育审计工作的新局面。